东星集团办公室主任:不解打官司为何总是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6 04:58:52  阅读:5604+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刘诗诗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李慧|湖北武汉、钟祥报道

  天有黑云,大风卷城,与明显陵咫尺之隔的百顷莫愁湖碧波层起。

  这是2013年10月14日,东星集团湖北钟祥风景区资产被拍卖后的第一个星期一。《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走进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的游客集散中心。在东星集团办公地点,办公室主任郭明春正操着本地方言打电话。

  “拍卖前、拍卖后都没人通知我们这些员工,也没安排。最近,不少员工给我打电话发信息,问以后怎么办。”郭明春说。他已经为这个集团工作了十年。

  东星集团一度纵横于电子、酒店、地产、旅游、航空等行业,是武汉民营企业的一面旗帜。伴随创始人兰世立的数番入狱,经历东星航空破产的东星集团,陷入困境。

  此前三天,武汉市香港路183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岸分所二楼,东星集团位于湖北省钟祥市的景区十块旅游资产第三次竞拍,湖北省江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1.2907亿元的底价竞拍成功。

  作为明朝三大直辖府之一—承天府,以及拥有2700多年文字记载历史的城市,钟祥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丰厚。这种藏在“深闺”的资源遇上雄心勃勃的东星集团,于2003年一拍即合,签下长达40年的旅游开发建设合同。

  十年合作的前半部,旅游资源开发宣传热火朝天,东星与钟祥互享荣耀;后半部,东星危机突发、破产、掌权者入狱,东星与钟祥矛盾丛生。此次资产拍卖成功,使得破产后的东星集团丧失了最后一块收入来源。

  2013年10月16日,东星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这次,矛头不是针对“死敌”融众集团,而是瞄准了钟祥市政府——就“土地被拍卖案”起诉钟祥市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局。

  这是继2011年东星起诉民航中南局之后发起的第二起行政诉讼案。

  “我们会按东星要求的法律程序走。”钟祥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培章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手机长期处于关机状态,办公室电话接通也不予回应。旅游局副局长蒋兴年数次对本刊记者摆手,“跨度时间长,涉及人员广,东星与钟祥旅游产业存在法律和事实上关系的主体就有许多个,异常复杂”。

  相比钟祥市政府部门的低调,东星集团战意高昂,将这次官司视为资产保卫战。而钟祥本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干部表示,这实质是旅游资源运营过程中市场化与行政化之争。

  破产第五年

  2003年,东星集团工程队轰鸣着开进距离钟祥市区40公里的温峡水库。这一年,郭明春34岁,在温峡水库边经营着一家小餐馆,生意一直平平淡淡。

  “东星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他说。

  2004年,郭明春关闭年收入已达七八万元的餐馆,被特招进东星钟祥公司。东星开发了水库6座岛屿中的3座,分别取名野战岛、阳春白雪岛和下里巴人岛(六座岛官方名为忘归岛、虎头岛、简方岛、犀牛岛、龙头岛、三角架岛)。郭明春被安排在野战岛总餐厅工作。

  “当年公司红火时,负责餐厅的就有40多名员工。国内外游客不断,20多辆游艇运进运出,10多张餐桌一轮轮地翻上翻下,我们有时忙得连喝水时间都没有。”郭明春盯着被白花小狗占据嬉戏的餐厅回忆道。

  此时是2013年10月,东星航空破产后的第五个年头,本刊记者、郭明春以及东星集团在钟祥负责旅游业务的经理邵宇正站在温峡水库的野战岛上。岛上荒草萋萋,杂树丛生,滩涂上翻扣着一艘锈迹斑斑的游艇,岛后停着一架印着“东星航空”字样的小型飞机,油漆剥落。晒着红薯、板栗的破旧大厅里贴着一面“东星欢迎您回家”白条幅,不少名字签在其上,时间多为2012年。

  驻守在岛上的员工不足十名,驾船师傅只剩下一名,与郭明春还是亲戚关系。岛上员工自己发电,每天只供电三小时。兰世立的侄女、东星集团新闻发言人兰剑敏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岛上与外界隔绝,物资都需开船出去购买,“每年至少要投入40万元”。

  东星的钟祥大本营—明显陵游客集散中心同样一片荒败。

  在当地人指点下,本刊记者从集散中心后门木栅栏处穿进。占地100余亩的院内错落分布着已破败的仿古建筑,虽然墙漆剥落、蛛尘遍布,仍可一窥当年的朱墙青瓦的盛景。中心有一大块平整土地,停放着三辆报废的东星国旅大巴。

  “新买的,丢那儿,两三年时间就废了。”邵宇说,红火时期,东星国旅有400多辆这样的旅游大巴。

  中心办公楼人影空荡,大厅也挂了张横幅,较为干净,红底白字写着,“东星是我家,我是东星人”。

  唯一还在正常营业的是距离钟祥市区60余公里的黄仙洞景区。

  2013年国庆7天假期内,黄仙洞接待了约2.8万人次的游客。黄仙洞山庄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国庆入住率都在80%以上。本刊记者在大洪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看到,国庆期间,黄仙洞门票总收入为629791元。

  “钟祥现在的游客量起码比以前减少了60%。”邵宇说。黄仙洞是东星集团目前唯一的营收。大洪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安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黄仙洞的门票售卖权还是在东星集团掌握中。

  事实上,黄仙洞洞内栈道等资产早在前两年就被拍卖偿债,但是经营权仍归东星所有。邵宇说,协商结果是,每个月向大洪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缴纳2000元费用。

  在东星钟祥资产被拍卖前的采访过程中,东星员工努力纠正一个词:“我们不是停业,是歇业,以后还会继续营业。”

  然而事不遂人愿,牵涉钟祥境内温峡水库、黄仙洞、明显陵景区的十块资产都被拍卖成功了。对此,东星集团代理律师包华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东星集团无资产,拿什么做运营?这无疑是在架空公司的经营权,钟祥政府接下来有可能以东星缺乏运营、无法实现合同来解除合同,收回运营权。

  成也合同,败也合同

  合同是否继续执行,是东星能否成功保卫钟祥资产的关键,也是东星集团东山再起的倚靠。

  兰剑敏给与会的媒体都提供了一份《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复印件。合同显示,2003年3月30日,东星控股的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钟祥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期限40年,约定“将显陵、大洪山(黄仙洞)、温峡三个景区内符合《钟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未开发项目供东星开发、经营、管理”。在合同签订之日的两年内,东星须得投入1亿元以上。

  东星集团公开宣称,在合同签后的7年时间里,“公司先后投资11亿元,建设钟祥境内的多个旅游景区项目”。

  “我们一直在尽职地履行合同,钟祥方面却想单方面取消合同。”兰剑敏说。

  “东星集团确实履行了投入1亿元以上的约定,但绝对没有11亿元之巨。”钟祥市政府处理“东星问题”工作专班原成员之一的张为民(化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我们多方调查清理后得知,合同签订后,东星先后投入的资金有2亿元左右。”

  东星的钟祥公司在钟祥欠下不少债务。张为民指出,截至2009年底(2009年8月26日东星航空公司被武汉市中级法院宣布破产,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东星钟祥公司债务总额为4557.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就有1450万元,欠缴税费就有551.63万元。

  政协荆门市委员会官网在2010年4月9日发布了钟祥政协杨勇的研究报告《东星公司发展现状对钟祥旅游业的影响须引起重视》:“随着东星航空公司破产,东星钟祥公司也受到很大冲击。东星钟祥公司已累计欠债10682万元,其中,有银行贷款7068万元,单位款项1161万元,个人款项2453万元,甚至连加油、买菜也是赊欠”。

  兰剑敏对此表示,黄仙洞有营业收入,加上经过几轮拍卖,东星钟祥公司在钟祥境内大的债务已基本还清。她说,钟祥市政府为了能解除合同,在东星最困难的时期,“鼓励”各路债主去法院起诉,哪怕是几千元的债务,也让去起诉东星,并组织上门向东星追债,给正常营业造成很大影响。

  而张为民、周培章等人对本刊记者解释,东星是政府引进的,东星航空的破产给债主造成恐慌,相关部门在配合清算债务过程中,只是让他们依法登记,捋顺债权。至于起诉、上门围堵等是债主自主自发的行为。

  其实,自2009年东星航空破产开始,东星集团与钟祥地方政府的矛盾就浮上明面。很重要的一点起因是,景区开发合同灵活,主体复杂。

  张为民告诉本刊记者,兰剑敏提供给媒体的合同只是总合同,东星集团的数个子公司(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彩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钟祥风景名胜旅游有限公司等6家独立企业法人)与不同的部门及景区管理处签订了许多具体的合同。

  “比如总合同里提到世界文化遗产显陵合作开发。2003年总合同签订后,东星集团与显陵管理处就显陵的具体开发事宜先后三次签约,第三份合同解除了前两份合同。2004年,财政局又与东星签订有关显陵门票收入分成的合同。这几次合同东星方面主体也发生过变化。”张为民表示。

  钟祥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大口景区,作为总合同的附加条件,东星也参与进开发。2006年7月21日,东星钟祥公司与大口林场签订了买断大口宾馆及大口森林公园部分旅游景点经营权的合同。后在2010年被收回经营权。

  东星改变了什么

  进入黄仙洞风景区,离黄仙洞越近,农家饭庄越是密集。在距离黄仙洞大门不足200米处,簇拥着四五家农家饭庄。米饭免费,一盘素菜10元以下,一个土鸡火锅也才三四十元。

  “东星没来前,我们全家一年才挣一两万元;东星开发黄仙洞后,我们就改造屋子,办起这个农家乐。以前生意好时,纯利都能达到这个数。”一名农家乐老板冲本刊记者伸出一个巴掌,“这几年没以前好啦,但生意也还是比较稳定。”

  在本刊记者采访的过程中,钟祥相关部门没否认东星对钟祥知名度的提高、旅游业的发展以及人员就业等方面的贡献,但这些贡献只在“东星进入钟祥的前几年”。

  2003年,东星进入钟祥旅游。2004年,钟祥市委、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加快旅游兴市的决定》,把旅游列为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二者携手“倾力打造中国知名目标旅游城市”。

  东星“神秘钟祥,帝王之乡”的宣传,使默默无闻的古城钟祥在全国乃至海外一炮打响。

  邵宇说,当时只要东星国旅在的地方,钟祥就被作为主要城市进行宣传。东星大巴、东星飞机、东星门店、东星的各种宣传单册上,都在醒目位置宣传钟祥,利用东星的陆空资源,将游客一车一车、一飞机又一飞机地运往这个鄂北古城。

  张为民也表示,东星入驻钟祥后,游客量暴增。他提供给本刊记者的东星问题协调班搜集的数据显示,仅以海外游客为例,最好时期每月接待的人数高达5000余人。自从东星航空破产后,目前已“路断人稀”。

  本刊记者梳理了钟祥市2004年至2012年的旅游总收入与当年地区生产总值,发现,2004年至2008年,钟祥市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达63.28%,每年的GDP占比都以1至2个百分点迅速增长。2009年,东星危机四伏,航空破产,旅游总收入年增长率降低到23.5%。2010年至2012年,收入年增长率回升,年均32.89%。

  市场化与行政化之争

  上述不愿具名的钟祥老干部叹道,东星与钟祥政府的合作关系,一度是旅游资源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管理权在职能部门的“三权分离”模式的有益尝试,是旅游经济机制市场化改革的大胆探索。可到后来,市场化与行政化的冲突越来越激烈,东星航空破产只是导火索。

  公开资料显示,钟祥在2002年就开始落实旅游资源市场化操作的思路。当年8月13日,钟祥市委印发《钟祥市旅游发展总公司组建方案》,市旅游总公司授权经营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旅游资源规划、管理、经营,主要业务包括旅游景点经营业务。次年3月,由钟祥旅游发展总公司出面同东星签约。

  然而,在市场化改革实际操作过程中,东星与钟祥各部门签订的合同漏洞频出、运营粗放,一些部门越权审批、违规审批,为现在的官司四起埋下不少隐患。

  兰剑敏提供给本刊记者的总合同显示,钟祥旅投需控制景区周边不得建设类似项目,在东星集团征地的岛屿与水面范围内,未经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在风景区内水面从事旅游项目经营。

  这等于是东星独霸了钟祥的旅游资源。

  钟祥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现钟祥市作家协会主席蔡章田在其一篇名为《钟祥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地位和作用》的博文里写道:“钟祥的五大景区主要由个别集团独家经营,在资源上形成垄断,在营销策略上仅依靠一家企业向外宣传,造成其他众多旅行社无利润空间而不愿推介。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品牌打造不力”。

  这篇新浪博文发表于2009年11月,正是东星航空破产、钟祥旅游停滞不前之时。

  在景区资源开发建设过程中,东星还存在违法的破坏性操作—显陵事件和黄仙洞“开洞”事件都震惊中央部委。

  2004年,东星集团在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景区违法建设“显陵游客中心”,对原有文物资源造成伤害,被群众举报。当年6月29日,湖北省文物局下发《关于停止在显陵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施工的紧急通知》,要求东星集团全面停止未经报批的“显陵游客中心”工程。然而,显陵游客中心还是建成了,面积逾100亩,成为东星钟祥的“大本营”。

  更令钟祥本地人愤怒的是,东星集团开发黄仙洞时,擅自在洞的尽头开了一个“天窗”。洞外也违规大兴土木,这严重违反《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东星此举被群众举报至中央,遭全国通报批评。正在建设中的黄仙洞大酒店被钟祥政府勒令停工,至此成为烂尾楼。

  2011年,钟祥相关部门曾发函通知东星,要收回黄仙洞景区的门票专营权,依据是《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的规定。但后来却不了了之。

  最令钟祥文化界惊诧的是,东星集团将温峡水库部分景区改名为莫愁湖风景区,以此宣传营业,而历史上真正的莫愁湖在钟祥体育馆旁边。

  “这是对钟祥历史文化的歪曲!文化传承绝对不能让步于商业利益。我们文化界曾联合向政府提出过建议,坚决反对东星这种不尊重文化历史胡诌的行为。” 钟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李文铭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这一切,都与合同的不严密有着莫大关联。薛兴年对本刊记者叹道:“就我个人来看,(钟祥与东星)合同签署的太‘活’。神农架就不一样,依据合同,干脆利落地与东星解除合约,东星也无话可说。”

  行政诉讼怪圈

  在当初的土地出让协议上,钟祥政府对东星的让步优惠惹下无数的麻烦。比如这次的东星起诉国土资源局。

  “东星与钟祥的旅游资源关系十分复杂,”张为民说,“从财产权属关系上来讲,真正代表东星集团与钟祥签订合同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湖北美景公司,此后,东星将土地使用权及财产权利人在6家独立企业法人中转来转去,同时设立了大量的他项权利,还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给清查工作造成巨大的困难。”

  本刊记者在东星土地登记情况表上看到,东星实际在钟祥获取了17块土地。其中划拨用地8块,出让用地9块。划拨用地无需东星缴纳出让金 ,9块出让地减免了7块费用,减免金额高达1434.3万元,剩下的2块只需缴纳422万元,东星却一直分文未交。

  这17宗土地,有11宗共1200余亩的土地被东星拿到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作抵押,贷得款项2698.07万元。而这17宗土地,只登记了15宗。东星航空破产后,这15宗中的14宗被武汉中院、武汉江岸区法院、荆门中院、钟祥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

  此次东星钟祥三大景区十块资产以1.27亿元的价格拍卖,东星方面始终认为遭到“贱卖”。武汉拍卖现场,兰剑敏说:“这些资产包括2000多亩土地,景区配套设施、设备、酒店等大量地上附着物,价值应超5亿元,根据拍卖价格,每亩地价格仅6万多元,而其周边土地价格每亩达到30万至40万元。”

  武汉江岸区法院文件显示,上述十个标的中,前四项土地为出让土地,且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给予了减免出让金的优惠政策,另6宗土地为划拨土地,如用于拍卖清偿,均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扣除相关土地出让金、银行抵押贷款及利息等后,实际可供执行价值为9069.17万元。

  包华反驳说,国家划拨用地岂可拍卖偿债?在《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中,该10宗土地均免收政府性基金,即土地出让金,东星在当年6月取得合同项下十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这十块土地当年都应该是被认定为非划拨土地。

  基于此,东星对钟祥市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东星与钟祥风景区合同纠纷之事,在当地一位老干部看来,表面上是经济利益分配失衡引发,深层次是商业利益与当地公众利益之争。当初东星与钟祥签订总合同,规定明显陵、黄仙洞游客中心建成后,两景区的门票由东星经营管理。2004年,东星与钟祥市财政局签订合同,约定明显陵门票收入基数为每年200万元,不到基数200万元的,由东星集团补足到200万元;超过200万元基数的,按二八比例分成,钟祥得二成,东星集团得八成。而黄仙洞方面,东星每年只需缴纳30万元的门票收入,每满三年增加10万元。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钟祥政府每年固定投入500万元维护修缮明显陵,文物景观保存完整,开发价值极高,加上东星不遗余力地宣传,明显陵迅速吸引了众多海内外的游客。黄仙洞拥有四个世界级景观,又被东星斥资打通了与古村娘娘寨的通道,吸金能力也不在话下。

  邵宇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曾透露,2006年左右,光是黄仙洞景区一年的营业额就可以达到4000万元。至于明显陵,《新周报》2010年一篇名为《明显陵:中国式申遗的经济样本》中提到,2009年,钟祥市各景区、景点实现旅游门票收入2000万元,而明显陵的门票收入就超过1000万元。

  在东星入主钟祥旅游市场前,1996年到2003年,一张明显陵门票由10元升到30元,东星进来后,于2004年涨到50元一张。而黄仙洞门票,上个世纪末,团体票5元一张,个人票10元一张,东星运营后短短几年便调到60元。郭明春曾对本刊记者大吐苦水:“不少本地人指着我的鼻子骂,黄仙洞是钟祥人的资产,你还是钟祥人呢,居然还要收我们那么贵的门票。我首先是东星人,然后才是钟祥人,必须按公司制度办事。”

  家住皇庄镇拱背桥的符智(化名)告诉本刊记者,前几年进明显陵,从外墙爬进去只要10元,从狗洞钻进去只要5元,愿意通过这样途径进去的人很多。

  各种复杂利益因素纠缠在一起,让钟祥和东星都陷入尴尬的诉讼怪圈。

  枷锁何来

  “女儿去年毕业后在武汉工作,家里每年还要补贴她一万多元。迫于生计,老婆今年去上海打工了,可以挣点钱供家里开销。”郭明春坐在显陵游客中心的破旧办公室里说,“我经历过东星的潮起和潮落,一直抱有希望。”

  在坚持的背后,是每个月3000元的工资,20元的补助,80元的“社保”。东星从2007年开始减薪,工资在3000元以上的薪酬减少20%,3000元以下减少10%。郭明春属经理级别,经理级别之上是公司总经理,之下是副经理、部长、主管,工资薪酬逐级降低。

  目前,东星钟祥公司还有100余位员工。黄仙洞宾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她每月工资有1000元,包吃包住。

  80元的社保是哪类“保险”?东星钟祥公司会计张俊的回答是:我也不知道。

  比减薪更令东星钟祥员工担心的是,遣散。

  2009年东星航空破产后,东星钟祥公司管理失控,经营举步维艰,一度曾拖欠员工长达7个月的工资。不少员工带着工资欠条,被就地遣散。

  郭明春在2009年也遭遇过一次遣散。

  2007年3月份,郭明春等五个部长被东星抽调到神农架任职。神农架工作环境艰苦,两年里离职了两个部长。到2009年底,因拖欠费用,神农架解除了与东星的承包经营合同。剩下的三位部长重返钟祥,可是东星钟祥不愿意接收,后在上级协调下解决。

  后来,一位部长辞职离开;一位在钟祥旅游宾馆担任副经理,宾馆拍卖后被遣散;郭明春去了能够正常营业的黄仙洞景区,一直坚持了下来。

  依靠景区合同经营权,东星钟祥公司原本不至于如此窘迫—如果东星集团没有将各种债务转移到东星钟祥公司身上。

  东星集团提供给本刊记者的起诉状显示,2008年,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向融众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融众管理”)借款1400万元,东星集团向武汉融众典当有限公司(简称“融众典当”)借款1000万元,武汉三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武汉融众高成长投资中心借款2000万元。此后,双方经过债务与债权转移后,上述债务被转移给湖北钟祥风景名胜旅游公司,上述债权则被转让给融众典当。

  对于这三笔借款转移原因,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指出:“当时东星航空资金链告急,兰世立计划引进高盛集团解渴。若要实现这项计划,必须保证航空方面资产股权干净。因此,兰世立主动要求将上述三笔债务转移,融众集团同意后,就将所有债权转移给了融众典当。”

  运转良好的东星钟祥公司就这样被压上了三副沉重“枷锁”。不仅如此,张为民透露,东星航空公司成立后,东星集团还从东星钟祥“抽血”供给东星航空。如此一来,东星在钟祥的旅游投资迅速减少,清偿钟祥境内债务速度减缓,激化了与钟祥的矛盾。

  “在兰总(兰世立)入狱前几个月,我曾给他发过一条很长的短信,讲述了我的担忧及对东星目前的看法。兰总居然回复了我,说,一切都会好的。我信他,所以坚持到现在。”郭明春引用了“食君之禄为君分忧”这句古文。

  他又是十分迷茫的:“但是,兰总出狱后,东星资产立刻遭到拍卖。为什么东星打官司老是输?”

  2013年8月,东星集团与融众的股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湖北高院重申。不乐观的是,谢小青对本刊记者透露说,由于李军和杨嫚一审三年间帮兰世立又垫付了约3个多亿的费用,重审可能将加大东星集团的负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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