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
对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经公安机关调查,2016年11月11日凌晨3点多,董某某(女)、孙某(男)、张某(男)到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饮酒吃烧烤,期间,与同在该烧烤店饮酒吃烧烤的和某松(男)等人因互嫌对方喧哗吵闹,引发冲突,和某松等6人将董某某等3人打伤后逃离现场。
11月11日清晨5点58分,古城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协助120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此后,公安机关依法持续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古城公安分局派员赴受害人董某某所在地开展工作,并将涉案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人中,2名为无业人员,2名为酒吧工作人员,1名为某销售公司工作人员,1名为高尔夫球童。
今年2月9日,丽江市古城区新闻办对案件进展进行通报。通报称,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进展
警方表达歉意 将加强管理
事件暂告一段落,2月10日晚,事件又生变数,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突然转发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
很快,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管理员又发布致歉信称,此事是近期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登录出现异常现象导致,并说:“2月10日晚,我们发现警方微博转发了网络上的一篇博文(不代表官方意见)。发现后,我们立即删除了博文,给@琳哒是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加强微博维护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发现有新浪微博用户,使用了我们的官方微博头像,请广大网友留意,我们也正在核查。”事后,该微博被删除。
对此,11日上午9点,女游客通过微博表示:“虽然丽江警方已经‘深表歉意’,但你们的行为深深伤害了我,我作为被害人,作为在丽江当地被毁容的女子,不应该得到警方的同情和保护吗?我已经‘千疮百孔’了……请不要再伤害我好吗?”
11日晚7点多,丽江警方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事因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警方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并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称,今后将汲取教训,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回放
●2016年11月11日 一名女性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自己前往丽江游玩被打,伤势严重导致毁容。微博中同时配发其面部受伤照片。
●2017年1月底 此事发酵后,引发舆论,丽江当地公安及旅游部门介入调查。此前,丽江公安称,已对6名涉案嫌疑人处以刑事拘留。
●2月9日晚 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目前,6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月10日晚 丽江警方官方微博转发文章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11日凌晨,丽江警方道歉称这是近期警方官微出现登录异常现象所致。事后,被打女游客称深受伤害。
●2月11日晚 丽江警方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