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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被判死刑的亿万富翁 曾派人暗杀刘汉
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在四川省广汉市西园宾馆发现刘汉,当刘准备离开时,李海洋在西园宾馆贵宾楼餐厅楼上平台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因未击倒刘,便逃离现场。
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被坊间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上市公司金路集团董事长,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横跨金融证券、能源电力、房地产、矿业开发等多个领域,资产高达数百亿元,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刘汉为人低调,但名字早些年间曾有过一次高频率的曝光,卷入轰动一时的亿万富翁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案中。
“我不服,我要检举!”
原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曾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据悉,袁宝璟是近年来亿万富翁被处死刑的第一人。
2006年3月17日上午,40岁的袁宝璟在故乡辽阳等到终审判决并被立即执行注射死刑,同时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还有与袁宝璟密谋杀人的袁宝琦和枪杀汪兴的袁宝森。
17日上午8时整,宣判正式开始。辽阳中法代替辽宁省高法宣读的终审判决书中说,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与袁宝琦雇凶枪击刘汉(未遂),后又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而与袁宝琦共同预谋杀害汪兴,由袁宝琦指使袁宝福,最终由袁宝福、袁宝森共同杀害汪兴。宣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警将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在宣读完对4名犯罪分子的终审判决后,庭长说。这时,一直面无表情的袁宝璟突然激动起来,“我不服,我要检举!”
但他的“检举”并未得到法庭的采信,他与3名兄弟随即被法警押出了法庭,押解过程中,法庭再次出现骚动,记者看到,袁的大姨流着泪低声念着“宝璟……宝璟……”
而原告付晓春(汪兴的妻子)却在一旁拍着掌,“终于给了我一个公道……”
袁宝璟4兄弟被分别押上了警车,其中押着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的警车朝辽阳市殡仪馆方向驶去。
8时45分,车队驶进了殡仪馆,在这里,袁氏3兄弟被执行注射死刑。
“黑”吃“黑”
1996年前后,刘汉在海南炒期货。成都一个老板对他说,成都高粱的价格被炒高了,差不多到2000多元了,他请刘汉回去成都,出手干预高粱期货的行情。
刘汉刚开仓做这笔生意,交易所的一个副总就带着袁宝璟公司的老总来找他。袁宝璟,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辽宁辽阳籍,也是一位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当时,袁宝璟也是资金雄厚的期货“大玩家”。那位老总说,高粱的行情是袁宝璟公司做起来的,希望刘汉帮他们一起炒。他承诺给刘汉5万手单子,5000万现金。
但是,刘汉跟他们说,“现货1300,你们做到1900,必输无疑”,全国的粮食部门都向四川省发高粱,想少赔钱只有赶紧平仓走人。几天之后,刘汉进入交易,只做了几个单子,高粱的价格就掉下来了。袁宝璟公司不得不平仓走人。在那次行情中,刘汉挣到约2000万元。不过,袁宝璟怀疑刘汉跟期货交易所的领导修改规则,让他损失了八九千万元。这是刘汉和袁宝璟最激烈的商场交战,仇恨因此结下。
1997年的一天,刘汉在广汉市一家宾馆谈完生意,出门时有人向他开了两枪。一枪打在奔驰车的车尾部,另一枪没打到车上。后来警方侦查发现,袁宝璟从东北雇了一个名叫汪兴的人,欲报复刘汉。但是,这次事件中刘汉没受伤。当时,刘汉身边只有一个司机肖永红。
枪击事件发生后,刘维曾要殴打肖永红,怀疑他故意把车开到杀手方便射击的地方。为了保护刘汉,刘维安排自己的司机为刘汉开车,并且给了司机一把手枪。
刘汉仍然不放心,通过中央警卫局后勤部门的人找了四个退伍的武警做贴身保镖。
“杀手”被杀
1997年以来,因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打电话、写信,以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2001年初,在北京建昊公司袁宝璟的办公室,袁宝璟提到了汪兴的恐吓威胁,袁宝琦提出:“不行找人给他办了,花两个钱呗。”袁宝璟说:“行”,并提供30万元资金,经袁宝琦找到袁宝福,让他把汪兴“做掉”。后袁宝福向袁宝森提出此事,袁宝森主动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持刀对从家出来的汪兴后背砍了一刀,随后在二人厮打中,又将汪兴刺了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汪兴之损伤为重伤。事后袁宝琦在其家中交给袁宝福人民币9万元。
汪兴被扎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宝璟再次向袁宝琦提到此事,并说“不行就办了他”。之后,袁宝琦在辽阳顺鑫桑拿浴三楼一包房内对袁宝福说“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给袁宝福人民币18万元。袁宝福与袁宝森密谋后,跟踪和掌握汪经常出入的地点。2003年10月4日晚上11时许,袁宝福与袁宝森在一麻将馆见汪兴出来以后,便携带猎枪先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两枪,汪当场死亡,尔后,二人逃离现场。
鉴于被害人汪兴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长的特殊身份和案情的恶劣程度,辽宁省公安厅和辽阳市公安局在案发后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10·4”专案组。很快,专案组将怀疑目标锁定在与汪兴有过密切交往并发生过冲突的袁宝璟、袁宝琦兄弟和其堂兄弟袁宝森、袁宝福身上。2003年11月23日,专案组将袁宝森和袁宝福擒获。次日凌晨,在广西警方的配合下,省市两级联合抓捕小组在广西南宁市经济开发区一洗浴中心将袁宝琦抓获;11月24日下午,以“雇凶杀人”为由,在北京东城区建昊集团办公室内,将袁宝璟抓获。
2005年1月,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袁宝福被判处死缓。2006年3月,袁宝璟与其哥哥袁宝琦、堂兄袁宝森被执行死刑。
(综合新华社、重庆晚报消息)